天邑股份几号开盘?
据有关媒体报道,四川天邑集团下属子公司成都天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天邑实业”)于2019年3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5号(下称“处罚决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一案结案。该案件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次公布的新案件。
经查明,天邑实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股东大会决议 2014年12月29日及2017年1月18日,天邑实业分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但该公司在2014年12月30日和2017年1月19日编制并公开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如实披露上述两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天邑实业主营业务为光通信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5年8月21日,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同意天邑实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3亿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将用于投资建设高密度波分复用(DWDM)器件生产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2月,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1.8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249万元,净利润-382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际投入金额2.32亿元,已归还银行贷款1.93亿元,尚欠贷款3933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天邑实业累计利息支出1957万元,其中计入财务费用162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336万元。但该公司仅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累计支付利息1529万元,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899万元,明显少于实际支出金额,存在重大遗漏。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风险提示 2017年下半年开始,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现金流持续低迷,部分客户商业信用风险增加,天邑实业出现经营困难。2017年11月23日,该公司董事会对前述风险进行预警提示。但在2017年12月份公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却称“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
四、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2018年1月,因与供应商发生诉讼纠纷,天邑实业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其无法如期偿还到期债务和支付违约金,形成违约事实。但该公司直至2018年4月才披露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