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什么时间除权?
2016年7月8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除权日为2016年7月5日。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行利润分配的期限为股东会决议公告日后的 60日内,即最迟不晚于2016年9月3日。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进行收益分配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净利润的10%; 二、公司的该现金分红不得少于该股票账户以往年度已公布的最高金额; 三、公司最近一年的盈利是真实的且没有虚构; 四、公司的现金流是充足的; 五、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分红的规定。 基于上述规定和原则,并经公司认真慎重研究,决定2015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不会除权,只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