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监管函为什么?
12月3日晚,深交所向劲嘉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科格瑞转手就把“中科云芯”27.94%的股权卖给关联方上海泽润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2月5日早间,劲嘉股份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劲嘉实业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 《关注函》),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详细的解答。 具体来看,《关注函》涉及8个问题,包括转让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首先提出了一个问题,即2016 年 7 月,中科格瑞出资 2,800 万元收购北京中科云芯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中科云芯(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芯”)51%的股权,为何此次转让的基准日选为 2016年 7 月呢? 对于上述问题,劲嘉股份表示,由于前期对中科格瑞的资金支持主要来自于公司的银行贷款,为降低银行贷款在资金总额中的比例、置换部分现金,同时考虑到中科格瑞经营状况较好且具有较好的持续增长能力,选择在2016 年 7 月作为本次交易的基准日具有合理性。
深交所还提到在转让前,中科格瑞与上海泽润并无业务往来,两者之间无债权债务关系,也无任何重大资产、负债、合同、权益义务发生,因此要求劲嘉股份补充披露上述内容,并说明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
对此,劲嘉股份解释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两公司不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关联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上海泽润应收中科格瑞的债权已经确认为应收账款,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故该笔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