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多少股份?
一、首先说,根据《证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条件中包括“所发行的股票应当全流通”; 二、其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法定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法律文件。 其中,实质条件是指我国《证券法》等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和注册资本、净资产、财务状况、公司章程的规定; 程序性条件指的是申请股票上市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包括报送文件材料、获得批准或者核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等。
三、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拟上市公司在融资时,要求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5300万股,而这一数量的限定依据是《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具体条文如下: 从法律规定的层面上讲,上述两个交易所对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下限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