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玉古路限行吗?
1、从2020年9月6日起,“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为: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时段,早高峰7时至9时和晚高峰16时30分至18时30分;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以下机动车不受“错峰出行”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错峰出行”期间,除上述规定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在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时段各限行1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4、因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各单位、外交部等部门业务需要,经批准暂予通行的机动车,按照《关于调整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有关单位用车牌号码限额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公局〔2011〕1035号)执行,具体通行时间、区域和车型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运输物资紧急的车辆,可给予一次性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