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局是什么单位?
主要工作
机构包括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及外汇管理机构等。其主要工作:
1、 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地方金融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监测、预警、防范、处置金融运行中的风险和重大问题及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为政府管理金融提供决策建议。
2、 拟定地方性金融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监督、管理地方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的业务活动;协助金融管理法人机构的初审和年检。
3、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4、 协调组织银政、银企、银农的合作与联络;引导金融部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资金需求;做好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市(县、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工作的组织实施。
5、 分析和研究证券、信托、保险及社会融资、个人融资、中介机构参与融资活动的管理和服务。
6、 管理外汇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反洗钱工作。
7、 承办政府决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