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含税入账吗?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包含因购置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可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则入账价值应按产品成本和对应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合计数确定,如果将自产产品用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比如对外销售,对应的在建工程成本就只需要按产品成本入账,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对于一般纳税人购入存货等涉及取得或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在确认了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后,还应进行增值税涉及的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于国内采购形成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专栏,对于因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到认证期限而暂不予认可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二者均不记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采购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