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扩建幼儿园?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通过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申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年度市(区)政府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年度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安排中,应根据实际需要按一定比例安排储备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资金予以保障。市本级、各区政府安排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对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按标准给予生均补助,各区根据辖区内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进度统筹安排,可按照不超过最高限额的30%对完成规划设计和征拆补偿的项目实施首期补助,剩余部分在项目完工并达到补助条件后予以安排。
社会力量参与老旧住宅区改造新建幼儿园和利用自有用地新建幼儿园,建成并通过审核验收的,按标准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