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改名吗?
给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由其父母或养、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并出据以下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亲笔)。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父母离婚后一方申请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还需出示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允许随意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给予办理变更:
1、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反公序良俗的;
2、姓名的用字非《通用规范汉字表》内的汉字;
3、除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收养或被收养的公民、文盲公民和由监护人代理更改姓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外,公民对于自己的姓名表示强烈不满的;
4、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有重名,公民认为有必要更改姓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