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维修基金怎么算?
一、商品房 一般用于新建的商品房,其房屋维修资金(以下简称“房修金”)的交存和支取流程如下: 二、二手房 二手住房的房修金的交付有一定特殊性。目前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房屋转移登记时一并交纳;一种是买方在过户前已经自行交纳。
1. 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如果是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需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登记的同时,将原业主的房修金账户余额划入新的业主账户中,即完成了房修金的转移;
2. 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已交纳。如果是在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买方已经自行交纳了房修金,那么买卖双方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确认该笔费用的归属。
三、公有住房 公有住房的房修金的交纳由物业企业或公有住房管理部门委托银行以划扣方式收取。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共有房屋售后维修基金的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共有人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或者改造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实施,也可以自行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或者改造费用由共有房屋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其中,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维修费用。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任何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得直接收取和划拨公共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