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参与公摊么?
最近买了房子,合同上写的公摊面积是13.5%,可售楼部的沙盘上有标注公摊面积只有12%啊!怎么算多出了一倍多呢?而且买的时候说的是公摊面积只包括墙体面积和楼道面积,可现在为什么连阳台也要算进去?(注:不是封闭式阳台)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能退定金吗?急!!!拜托了各位 !
首先,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写一份短一点的解答。 第一,关于如何计算公摊的问题,可以查阅当地所采用的方法。通常而言,高层的多层住宅,其公摊系数在0.8-1.4之间;而高层的高层住宅,其公摊系数则在1.5-2.0左右。
第二,关于阳台是否应该计入公摊面积的问题,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有的地区将阳台的承重结构全部计入公摊面积中,也有部分地区只将阳台的投影面积计入到公摊面积中。在计算您所购买的房屋的实际得房率时,需要查阅您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
第三,由于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已经约定了公用分摊面积的归属,所以,除非合同约定的公用分摊面积与实际严重不符,否则不能以面积误差为由要求退房。
以上,为简单解答。如果对您有帮助,欢迎点赞支持一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