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型算阳台吗?
1.首先,我个人的观点是“不算”! 理由如下……2.其次,如果非要算的话,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前提: a)开发商必须以显著的方式(比如广告宣传册、沙盘模型等)明确表示该区域为阳台(或绿化等)。否则,不能视为其承诺。 b)业主在买房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该部分区域为阳台或其他用途。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房屋面积计算方式处理; c)购房者与开发商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可以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为准。
3.最后补充一下关于楼上的朋友提到的法律条文。确实如此,我国《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要约必须用书面形式。所以,口头要约也是有效的。因此,我们所说的“要约”并不严格。
另外,关于阳台要不要算面积的讨论已经比较广泛了,国家建设部也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予以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建房[1995]517号)的规定,所谓“阳台”,是指供起居使用的室外空间;而封闭式阳台则应当全部计入套内面积计算。
总之,我认为对于这个问题,还是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