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股份可以合并报表?
这个问题我一开始也没整明白,后来咨询了一下会计师事务所的人,终于搞懂这个问题了! 首先我们得明确一个事情——是不是所有的股东都拥有查看公司财务报表的权利?答案是no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性组织,除股东外的债权人是不能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除非出现法定事由,且经法院许可);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具有公开性,债权人查阅账务的情况会比较多一些。但是,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不享有查阅权,也就是说,你作为小股东是没有资格去审计一个公司的财务状况的。
既然股东个人是不能够审计公司的财务情况的,那怎么才能够对“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表内项目和经营活动进行调节呢? 方法只有两个:一是通过在表外进行约定的方式,即通过签署相关协议的方式(比如说投资协议中可能会就提前退出机制进行约定,包括提前退出的价格等事宜)来对未来的决策进行事前约定;二是通过改变报告主体的方式,将原本属于个别报送的资料整合成一个整体并加以披露的形式,从而实现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那第一种方式如何操作呢?举个例子:A公司和B公司都是C公司的子公司,现在需要编制合并报表,那么就需要把两个公司的所有财务数据汇总到一起进行计算。但问题是一般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是不向外披露的(除非上市公司),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对数据进行一定的调整。通常我们会把两家的收入、成本、费用调整到一个数值上,然后再编制合并报表。虽然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但这毕竟不是一种正式的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只是一种“假定”而已。所以这种通过约定方式来达到调节目的的方法并不是长久之计。
那第二种方式又如何操作呢?举个例子:假设A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需要对两者之间的往来款项进行调整,由于往来款项中可能涉及资金占用费等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增加或者减少相应科目的金额的方式进行调整。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话,最好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合同)予以支持。否则的话,审计师在企业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调整事项缺乏依据,是会要求企业重新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