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一般是指几岁?
根据我国《学前教育》(2013年修订版)定义,学前教育是“由家庭、幼儿园和社会三者所组成的教育体系”;法国教育家保罗·布尔在《关于教育制度的思考》中则认为,从出生到6周岁这一时期,应全部纳入早期教育的范围。 我国学者和西方学者虽然对“学前教育”的定义表述有所不同,但都认为学前教育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家庭教育,二是幼儿园教育,三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其中,家庭教育是指父母等长辈对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实施的教育影响活动;幼儿园教育是指由幼儿园实施的、以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主要目的教育活动;社会环境影响主要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待幼儿的态度以及赋予幼儿的各种期望和要求。 要准确回答“学前儿童是指多大年龄的孩子”这个问题,需要结合三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
首先,要考虑的是“学前教育”的概念,这意味着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学前教育”,研究的对象是什么。
其次,要明确学前教育阶段的孩子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
还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儿童教养方式的不同等因素。
综合考虑上述三方面因素,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学前儿童”这个概念——“学前儿童是指年满三周岁(含)以下,尚未入学(正式接受托幼机构集体日常生活制度)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