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事业基金怎么用?
这个我有权回答! 先说一下背景,本人某省属中医高校财务处职工,不算医院但是有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相关经验。 我们学校(不是医院)的事业发展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省教育厅下拨的建设经费,这部分钱直接交财政专户,由学校计财处管理;另一部分是学校收取的学生学费(医学类50%,非医学类40%),这部分钱由学校财务处集中管理。建设经费主要作用是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采购,比如添置仪器设备、建教学楼等,这部分费用支出都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不能乱花。学生学费收入要单独设账,不能和其他资金混同使用,这笔钱的具体去向是这样的:
1.教学开支:(含教务、学工等部门)主要用于日常教学运行及管理支出,如教师课时费、材料费、学生见习实习费、教材资料教辅费、实验动物费、低值易耗品购置及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开支。
2.科研开支:(含研科院所)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课题立项、成果鉴定、奖励发放、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的开支。
3.后勤保障及基本建设开支:(含总务、基建部门)用于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的经费,包括教学场所、基地、图书馆、实验室等设备购置和维修,以及水电、网络、通讯等费用。
4.学生贫困补助:这笔钱的资助对象主要是家庭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按省政府规定,学费减免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因此需要缴纳学费的学生还是有一部分,他们缴纳的费用就存在学校的事业发展资金中,当补助给学生时,就从这笔钱里扣除。虽然这比经费的用途和范围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教学或科研需要用到的支出有时很难分清具体是属于哪个项目,这时就会有所节余,而一些新进的设备或者新建的教师宿舍可能会短时间内用不到,就需要等下次再申请项目时再进行支出,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变相的使用事业基金进行调剂的做法。
以上只是从理论上简单介绍了事业基金的用法,现实中肯定还要谨慎得多,因为任何一项开支都要有凭证,发票什么的肯定是不能少,如果情况复杂可能还要专门走审计程序。不过既然钱已经在你的手中,只要合理合法地使用,一般没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