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归谁监管?
目前,我国对于基金行业的监管主体包括:
1.中国证监会 主要职责是制定基金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对基金行业实施整体监管。具体包括:检查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客户,是否存在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审查备案基金的契约、章程和内部制度并对其有效性作出评价;审核签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核基金经理的业绩考核;组织评估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情况;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等。
2. 中国银监会 主要职责是审批基金托管银行的资格;根据审贷分离的原则,审核基金资产的投资计划和方案;检查基金托管银行是否有效执行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和协议;监督基金托管银行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运作资金,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等。
3. 中国工商行 主要负责注册登记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新设基金及其管理人注册程序办理;依法核准基金份额发售和赎回的信息披露事项;核实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登记资料;提供有关法律意见书等。
4. 中信登、中基协 目前已经成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分别对股票、基金等金融工具进行集中统一登记和结算,为市场上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便利。两者合称“两大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