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吗?
1. 首先,从会计的定义上来讲,只有资产出现了减值的现象才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是说当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才有提减值的必要。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就是市场价值减计到了重置成本,也就是发生了实实在在的损失,因此才需要调整利润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并不是我们日常认为的“销售收入”或者“卖价”。这里的可回收金额是指资产出售所能收回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不包括处置费用)。比如,一家企业持有的一项资产,账面上虽然为30万,但评估机构给出的公允价格只是28万元,那么就应该计提减值2万元,而不是4万元(30万元的10%)。
2. 关于计提减值的分录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综合收益 以上是常用的几种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类型及相应的会计处理分录,当然,在实操中要比这复杂一些,因为要考虑的时间段会比以上要更长,并且还要结合公司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分析。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企业的各类资产的市价下跌、技术陈旧、损耗、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而对资产成本或购建成本所进行的账面冲减。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对各类资产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如果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成本的,应计提当期资产减值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如由于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科学的发展、技术的提高等原因,导致资产的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持续下跌,并已在近期可预见的时间内不能回升。
2、使用方式变化。如企业根据需要改变资产的管理意图和用途,如由自用变更为出售等,由此造成资产的市场价值大幅度下跌。
3、已超过使用年限而继续使用的资产。如固定资产已超过原预计使用年限却在近期仍然继续使用的,此时企业应根据变化的客观情况对资产估计进行修正,重新更正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计算折旧。
4、使用效率、使用状况比正常的使用效率和状况低。
5、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因为无形资产的损耗没有有形损耗,所以,导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减值的因素更多体现在技术陈旧、失去先进性而引起的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部分。
6、其他原因。如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各类资产进行检查,如果上述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XX减值准备”科目。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应借记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