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多的商誉对企业来说?
1、商誉(goodwill)是由企业未来预期产生的,所以初始确认时,不计入资产成本;但是作为无形资产存在并持续核算下去,因此需要按月计提折旧,进入当期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商誉 2、如果发生减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商誉 同时,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中未分配利润的数额。 盈余公积和公益金都是用来准备用于员工福利的和公益用途的,不能用来补偿债权人损失。
3、出售时,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相应结转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最后,将“无形资产——商誉”余额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专项资产”科目进行最终核算。 取得收入: 结转成本: 分录如下: 以上只是简单的会计处理,没有考虑所得税等问题。
商誉的评估确认是企业购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部分企业为了日后能够在出售过程中,或者资产重组过程中,或者年度财务报告中,能够有更多的利润可供分配、调节,出现了人为虚增商誉的现象,并且在有些企业中商誉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过高,有悖于正常的购并重组行为,应当作为审计的重点。
企业在购并中形成的商誉通常是由被购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其净资产原账面价值的部分分摊到其他各单项资产而形成的。在对商誉进行实质性测试时,除了对涉及商誉的人为因素关注以外,还应当关注商誉的分摊。商誉应当在购并当年年末结合企业资产组进行一次摊销减值测试,如果商誉有减值,则应全额转销;如果没有减值,应当在以后年度商誉的受益期限内进行分摊。商誉分摊期届满后,如果企业仍然有正常的持续经营收益,说明商誉实际是持续发挥作用的,应当重新确认商誉的受益期限,再继续分摊;反之,商誉应当全部转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