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网络中立吗?
我国不是网络中立国家,因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网络中立”的概念。所谓的“网络中立”,实际上是一种技术架构,这种技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难以完全实现。我们讨论这个问题,需要先理清几个概念:
一、互联网的连接类型 按照不同的连接方式,可以将互联网分为以下两类: 对等互联的网络(Peertopeer, P2P)和对等网(Peer to Peer Network)。对等网是指两个或多个个人(主机)之间直接相互交换信息而不经过任何中间实体所构成的一个虚拟的网络。而P2P则是指基于P2P网络的对等网(peer-to-peer network),是Internet上的一种新应用模式。与文件共享一样,它是一种网络结构,而不是一种计算机程序。在目前的互联网中,存在着大量的P2P应用程序和协议。
二、中立网的定义 中立网(neutral host)这个概念是由美国康奈尔大学的Paul .Gillmor 在一篇论文中指出的;他给出的定义是中立网是一个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络,它不限制用户的任何服务,也不向用户施加任何特权。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中性网络的涵义:在不考虑法律问题的前提下,一个网络只要不对特定的主机或者端口进行滤除/识别,就是不偏袒任何的终端和网络层应用,就是中立的。 三、网络中立性分析 我们讨论网络中立性问题时,应该区分网络接入中和网络应用层面两个方面来展开。
首先来看网络接入层的中立性问题。根据上面对于中立网的定义,判断一个网络是否中立,只需要看它对接入节点的处理是否公平即可。如果在接入节点上没有针对某些主机的过滤/辨识特性,那么这个网络就是中立的。 但是这个结论是建立在不考虑法律问题的基础上的。如果考虑到法律因素,事情就变得复杂了。因为许多的法律都是针对于特定的网络内容(比如淫秽色情)或是特定的网络行为(比如网络诈骗)而来的。这些法律的初衷虽然是好的,但是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也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比如为了打击网络色情而制定的法律很可能导致正当的网络视听被禁止;至于为了防止网络诈骗而制定的很多法律条例,往往给正常的网上交易带来很大的不便。
所以,在探讨网络中立问题时,我们还应该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应该得到相应的修改以适应网络发展的需求。当然,我们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明法高于一切,法律也是在不断的发展中不断完善自身的体系。所以我们还需要加强相关立法的透明度,让网络治理有法可依同时也符合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