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有的股市?
“股市”一词最早出现在清宣统三年(1911年)出版的《点石斋画报》中,其中一本就名为《股票》;而“股票市场”在民国十年(1921年)创刊的《申报》中出现过;但当时所说的“股票”,仅指公司发行的股票,并非现在的证券市场。 我国第一次以“证券”命名的文字记载,出现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编制的《人民经济参考资料》中,即1950年的《关于统一口径整理帐户数字的通知》中,将“证券”列入生产资料商品之列。
而真正意义上的证券交易,则是从1990年12月开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并正式营业,这时的交易对象仅限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采用协议方式,每个交易日仅半天市。 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 “证券交易,是指依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进行证券买卖的活动。”
至此,证券交易有了明确的法律定义。 而所谓“股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即股票是资本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