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可以不报吗?
凡是独立核算、能够编报资产负债表的破产清算机构,从清算第一年开始,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按规定报送税务部门。不能准确核算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补缴税款并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可以不编制清算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应当以整个破产清算期间作为一个会计期间,在该会计期间内应当至少编制一份财务报告,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非持续经营情况下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