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可以终止吗?
一般来说,借款合同生效后,只要双方没有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是不能终止合同的。借款人想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而银行想终止合同必须经过借款人的同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同意则不能终止合同。
但是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作为贷款方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一、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的,即挪用借款;二、用欺诈手段骗取贷款的;三、用借款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四、丧失了偿债能力,不能按期偿还利息;五、不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
因此,原则上说,还贷合同不能轻易终止,即使终止合同也要遵循相应的程序,赔偿相应损失。如果银行违反合同约定,可以与银行协商。
另外,提前终止合同,还必须到原办理抵押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到银行领取原抵押房产的产权证等文件,解除抵押合同。如果借款人想提前终止合同,必须事先向银行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过银行核批同意后,在双方办妥上述注销手续和终止合同手续之前,借款人(抵押人)还得向银行支付违约赔偿金和按实际用款时间和借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结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