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怎么选出来的?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美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美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民主制本身的发展在一步一步地完善起来。选举总统是美国人对政府的一项直接性的介入。从法律上讲,美国总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实行“选举人团”制,即各州的选举人通过无记名投票,投票选举总统。这一过程相当于国内的“省市委扩大会议决定某人为党代表”。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在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总统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现任总统必须在2月份参加党内预选,以决定是否可以连任,而挑战者则要通过“初选”决定谁最有竞争实力同现任总统对阵。
除了联邦政府的各级行政人员外,其他的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都可以参与总统竞选。
总统候选人需要在获得一定选举人支持后方可参选,这一最低限度在1971年确定为5%。各党的总统候选人产生方式为“党团/会议”,在此过程中,各选区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本区支持的候选人,这一过程并不直接决定总统人选,而仅仅是一场“民意调查”,即预选。它的意义在于为最后党内竞选确定最有竞争力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