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调查是什么?
301条款源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该条款规定了总统可采用“单边措施”针对外国政府在知识产权、外销限制等方面违反贸易协议或给予美国企业不公正待遇的行为采取报复行动,其中规定给予利益受损的美国企业贸易报复救济,而且授权总统可以无视其他条款的约束性规定选择采取报复行动的方式和范围。这一条款授权了美国总统可以根据外国政府是否存在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而采取单边的惩罚性贸易措施。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是负责调查301条款的执行机构,当根据该条规定所采取的措施被提起WTO争端解决程序时,总统将指定USTR作为美国的代表。该条款作为美国贸易法中“受到保护最为森严的部分”,在实际应用时受到种种限制,美国国内也存在对这一条款过度使用将严重损害世界贸易体制的担心,但在各种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在美国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中仍频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