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退学费合法吗?
近期,我女儿在上海市徐汇区一家双语幼儿园就读,受疫情影响,从2月中旬至今,持续1个多月未能上学。3月初,在未经家长同意情况下,幼儿园强制收取本学期学费,且不退还剩余学费。在与园方交涉无果后,只好向省、市教委反映这一问题。教育部门指出,园方做法侵害了家长权益。
国家教委明文规定,幼儿园学费应于学前幼儿升上学期结算扣除。但据我了解,不少幼儿园会趁开学前过渡这段时间强制收学费,进而把缴费的期限拉长至两个多月甚至更长,借以抢占钱袋,并变相强迫家长提前预支下学期的学费,以此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入。只要幼儿园抓住了家长“孩子不愿退学费”的心理,就能钻空子谋利益。事实上,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幼儿园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屡纠正屡犯,本质在于幼儿园与幼儿家长力量过于失衡所生之积弊。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幼儿园收费行为与其服务不能形成对价关系,收费标准理应随服务双方合意的变化而主动进行调整。疫情期间,幼儿园未提供相应的服务,自然无权要求家长交纳相应的费用,园方强行要求交纳,家长有权拒付。幼儿园强行收取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其做法不仅侵害了家长的权益,也损害了孩子们的利益。
当前,由于一些幼儿园开学方案并未批准,有些地方甚至还没有确定开学日期,强行收取学费确属无稽之谈。再者,幼儿园收取费用与是否开具税收发票属于两个法律范畴,不能混为一谈。
最后,我想对广大家长说,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维护自身权益,不能轻易让步。若所有家长都忍气吞声,园方就会一味钻空子,谋利益而没有底线。若家长们联合起来,园方就会树立规矩,不敢轻易犯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