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行业缴税吗?
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施养老院行业税收减免政策,2009年民政部又专门出台了《福利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规定了可以认定为福利企业享受到相关税收减免政策的具体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对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事业为企业性质的经营活动,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养老机构取得的各项社会救助,可免征增值税。但是,社会福利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以后,实际上并不理想,我们养老院大部分还是按照一般的企业来缴税。
下面就为养老院制定一个税收筹划方案:
第一,养老院可以设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来规范其行为,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群众为了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需要按照捐赠资产举办的,需要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不得成立为目的取得利润,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主要是指:(一)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如孤残儿童、老年人、社会流浪人员、下岗职工等;(二)捐助受灾地区;(三)促进社会生态环境改善;(四)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按照这个规定,只要养老院的财产主要用于老年人(1/2),养老院本身不以营利为宗旨和以取得利润为目的,可以认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还享受其他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养老院可以注册为“专业合作社”。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创办的养老院,或利用村集体公共设施办养老院,可以合作社的名义登记注册,可以免税。另外,如果养老院能够形成连锁经营,则在计算总收入时,可以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后,根据总的营业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然后,根据各个连锁店的经营规模,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实行差别税率。
第三,在选址方面,如果养老院附近有对老人有用的企业,如:康复医院、诊断医院、老年用品生产、老人日用品生产、养老院配送企业等(1公里之内),申请认定免税。
总的看来,我国的养老院在税收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政策不很完善,操作不很便利,这对于资金不够充足但又想设立养老院的人们来说,着实有点头疼。不过,不用担心,我国已经在摸索的阶段,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