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养水半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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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应该是“蓄水试验”,也就是卫生间的防水施工完成后所做的试水检验工作。 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254-96中3.1.8条规定 “浴室、厕所应设置防触电装置或门扇。当采用密封良好的金属门时可不设地漏;当采用拉闸加锁等防护措施或有独立开关的控制插座时,也可不设地漏。”这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做蓄水试验,但根据条文含义,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不做的(注:不是一定不做)。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01中第4.2.3条规定了关于防水层的蓄水试验要求。 这些规范是针对室内强电和弱电系统及厨房、卫生间防水层所做的规定,并没有涉及整体防水层,所以您所提到的整体卫生间防水试验问题不属于上述规范调整范围。

目前,我国对于家庭装修中的卫生间、厨房等空间是否需要做整体防水试验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技术标准。我们只能参照建筑工程的有关做法来进行。 一般来讲,新建建筑工程在地面施工过程中都会做防水实验,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来控制地面渗漏。具体做法是:在地面工程完工后,灌水至地面最高点,24小时内观察有无渗漏水现象;或者灌水至顶板下沿,3天内观察有无渗漏水现象。如果发现有渗漏水情况应及时处理直至合格为止。

另外,有一些省份(地区)制定了地方性标准规范,其中对住宅家装防水施工以及验收做了详细规定,可参考当地规范执行。 比如江苏省建设厅于2002年制定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中第4.2.4条规定:“防水工程应当做水泥砂浆保护层并加以隔离,水泥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防水层完成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第4.2.5条规定:“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门窗洞的四周均应做防水密实,门窗框下口应与地面接触粘结,缝隙应填嵌密实。” 第4.2.6条规定:“卫生间应做防水封闭的处理。淋浴区的地面应同时做防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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