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暑假补课收费违法吗?
不合法啊! 教育部早就三令五申,严禁学校在假期期间补课。 但问题是,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们上的是“教育培训机构”而不是“学校”。 如果你搜一下“教育局不让放假”、“教育局禁止假期补课”之类的新闻,能出来一大堆。 就拿前几天来说吧,7月12日,江苏南通,教育局不允许幼儿园和小学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结果被家长投诉了;
再往前数,6月份的时候,安徽合肥,当地教育局也发布了《关于合肥市中小学暑假安排的通知》,明确提到“不得利用假期组织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竞赛班、冲刺班等”。 同样是在六月份,湖南永州,教育部门也下发了通知,要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暑假补课。
除了以上例子之外,我随手翻了一下新闻,就发现了好几起当地教育局通报学校违规补课的案例。 比如说,6月初,江西上饶,就有媒体报道当地一中学在假期里偷偷补课;
再比如说,5月底,辽宁沈阳,也是被曝光某中学在假期里补课,并且是强制学生上课。 对于这些案例,网上都是铺天盖地的报道,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之所以说以上这些案例,并不是想表达什么观点,而是我想说明一件事——现在所谓“学校假期补课”这件事情本身,它就是存在很大争议性的。 因为如果从“教育机构”这个角度来说,那么上述所有的案例,当然都是可以理解的——“教育局不让假期补课”,其实等同于“教育局不让假期办补习班”。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本质上都属于“教育机构”范畴。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寒暑假本来就是给学生休息时间,你让学生假期去学校上课,自然是不合规矩的。 而如果从“学校”这个概念来考虑问题,则又另当别论。 在我的印象里,“学校假期补课”这件事一直被默认合法。甚至可以说,这已经成为国内教育圈心照不宣的惯例。
所以我说的“学校假期补课”,指的是这种“在学校里上课”的模式。也就是将“教育机构”与“学校”分开,把“学校假期补课”理解成“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假期补课”。这样看来,显然就是不合理的。因为公立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本身就有教书育人的责任,而让老师学生在假期加班,本来就不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