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哪放款?
“异地公积金”的概念,在这里其实是不成立的。 因为住房公积金本身是属地化管理、区域统筹并不存在的政策漏洞。所以“异 地公积金”这一说法实际上是指“异地贷款”或“异地购房”的意思,这里可能涉及 两个问题:
1,是在他乡(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家乡(本地)申请贷款;
2,是在他乡(异地)购买的住房,能用家乡(本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这两个问题的核心,其实都是在讨论是否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实现财富的跨 城转移。显然,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因为,
第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其可以自由提取和使用,但只能用于购建自住住房。因此无论外地还是本地的公积金,都是为居住在当地的劳动者设立的。如果职工在异地工作,但在当地没有自有住房而需要支付房租的,也可以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换句话说,公积金虽然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不能通过异地缴存等方式转移到其他城市去使用。否则,只要能在异地缴存起公积金来抵消当地房价,那么炒房者就可以直接从异地贷款买房了,这显然是对当地楼市的一种巨大冲击,也是不公平竞争的体现。所以公积金转移与提现相比只是在提取额度上的限制而已,并不能完全提现。
第二,对于不在异乡购置房产而在当地租房居住的职工来说,原则上是不能够用家乡的公积金来支付房租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在职期间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 款,而退休、停薪留职等情况下是不能够享受这项福利的。当然,如果当地相关部门能够认可在外地置业所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并且给予相应的补贴,倒可以以异地购房名义办理公积金房贷。只是这种操作方式的可行性目前还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