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怎么样?
1、首先,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定义有所不同,因此不适合直接比较。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对于基金类型的区分采用的是信托制框架下的分类体系,所有基金被划分为六个类别,分别是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和QDII基金、RQFII基金等。其中只有前两类属于我国的监管体系之内;其他三类则属于境外监管的范畴。 我国法律上认可的资金管理人在我国境内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即按照合同约定,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有特定要求,具体参见基金法第十六条规定),委托给专业人士进行管理,从事投资活动。
根据上述定义,结合目前实践来看,绝大多数的私募都符合基金的法律特征,因此可以比照公募基金来讨论其优劣。但应当注意,此处所讨论的公募基金为法定之概念,特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产品。 而部分私募在募集方式、信息披露等方面可能并不符合前述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不能简单地以私之于公,而应结合相关法律和合同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其次,从市场形态上看,公募基金主要满足大众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通过代客理财获取收益,而私募更多满足机构投资者和投资人的融资需求,通过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二者在市场中的角色有所区别。 但现在许多优秀的私募能够同时满足机构投资和大众理财的双重需要,成为一家综合型的私募资产管理人。
3、最后,从运作机制上看,公募基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代客理财的过程中,必须实现信息的充分披露,确保投资人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而私募则在信息披露方面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在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决定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在什么时间进行披露,有助于提高投资的灵活性和效率。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以及新备案规定的出台,公募基金的管理正在逐步趋同于私募,譬如注册要求的提升、股东资质的审查、从业人员的规范等等,力求做到行业内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