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跟重组的区别?
1、从法律角度看,二者是不同的行为。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法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行为;而公司重组则是公司以新的形式出现,包括公司与非公司的其他法人组织的新设或合并,以及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撤销与注销等。
2、从实质上看,二者具有相同的根本目的——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兼并和重组都是基于市场机会和企业发展所进行的自主决策,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结果。通过兼并和重组,资源能够实现优化组合,企业也能够得到快速发展。因此说,企业的兼并和重组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
3、从操作上看,企业兼并具有产权交易特征,而企业重组则不具有。 企业兼并是产权交易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企业并购的主体是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也就是说被兼并方的企业产权属于另一家企业所有时,我们才说这一行为属于兼并。而企业重组虽然也有涉及资产的转让,但这里的资产大多指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的转让。而且,企业重组的主体不仅是企业产权的流动,还有生产经营权和管理权的流动。
4、严格地说,只有企业兼并才有“合”的意思,而企业重组则有“分”“散”之义。 通常所说的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企业。这种“合”的本质在于,原来两个(或多个)企业的财产、业务、组织结构等内容在合并后新设的一个企业中统一体现,企业合并的结果是一个权利主体的出现。
与此不同,企业重组不仅不会产生一个新的企业,而且还会使一些已经存在的企业失去其独立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重组有“分”的意义。同时,由于企业重组可能会使原有的企业丧失部分权利和能力,所以也有“散”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