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期权股票?
期权,这个词汇在金融领域的出现,大概是从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开张的时候开始的。所谓期权,就是从过去被称为“投资选择权”的证券衍生出来的。 过去的投资选择权,就是投资者购买企业股票的权利。这个权利的实现有时间限制,否则就会成为终生拥有该企业股权的“自动售债机”了。所以,当时的企业融资中,这种权利是附属于债权的。
后来人们发现,如果没有时间限制的买入股票的选择权,可以赋予客户以灵活进出市场的能力从而获得更高的流动性,同时,因为卖出者不必为不需要的交易负责,因此他们也不必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这种交易方式比原先直接买卖股票更加便捷。于是,这样的选择权就受到了市场的追捧。 但这里有个问题:如果我没有买你的东西,我又不想买你的东西,你凭什么要给我个可以选择是否要买你东西的权利呢?我完全可以拒绝嘛!这就涉及到期权的另一个要素:行权价(exercise price)。
一般地,期权的买方(buyer)在行权时,享有按照行权价向卖方(seller)买入其持有标的物(underlying asset)的权利;而期权的卖方则在收到行权价后,负有按约定比例向买方出售标的物的义务。这样,买方有权决定是否行权买入标的物,卖方则有义务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出售标的物给买方。总之,有行权和行权价的期权,其实就相当于买卖双方互相授予彼此买卖标的物之权利的一种契约。
当然,作为卖方,我是有权拒绝行权的——除非你支付了行权价。但这个行权价究竟是多少才是合适的呢?这就要看我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了。如果我判断市场将会上涨,那么我就愿意以较高的价格卖掉我的标的物,即,行权价比原价要高;反之,如果我判断市场将会下跌,那么我就愿意以更低的价钱买进标的物,即,行权价比原价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