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偏好股票股利?
从经济学角度讲,公司发放现金股利有两种形式:
1、超额收益率法; 2、低正常收益率法(又称“固定支付率法”)。 前者是通过对可投资证券的预期超额收益率进行计算而得出的必要报酬率,然后据此与当前收益率相比较,若后者高于或至少等于前者,则表明现有价格水平下存在“低估”,投资者可以增持债券;反之,则应减持债券,其计算公式如下:
E=R-r R为无风险利率 r为企业实际支付的利率 E为公司价值被低估的程度 当企业实际支付利率小于市场无风险利率时,出现“折价发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溢价回购”或“溢价交易”。
这种情况下的债券价格上升,债券持有人可以获得额外的投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债券价格升高会刺激需求进而扩大销售,因此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在债券到期前提前退出投资者的资产配置规划。这种因企业发债而导致的现金流增加额就是所谓的“债务利息支出抵税”的税收优惠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基于未来预期收益的“超额收益率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比现值法更确切地反映了债券的价值,但这一方法必须假设投资者对所有债券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程度都相同,也就是说投资者对不同项目的风险及收益率的评价是一致性的,这一前提条件显然过于理想化。
事实上,不同的项目因其风险程度不同,对应的必要收益率也存在差异。为了更符合现实情况,学者们后来提出了“最低可行收益率”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折现因子”模型来预测债券的价格。
在这种模型中,债券的市场价值和其期限、票面利率等参数相关联,只要给定这些数值,就可以通过插值的方法快速准确地得到债券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