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产科抵押?
可以抵押财产的范围如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