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冠军奖杯要还吗?
2014年12月,恒大以1000万欧的价格,购买了他之前的名字“丰田杯”。如今,为了取悦国内球迷,并且避免和中国杯杯遭遇“重名”,他们将之前的“丰田杯”改为“恒大杯”。所以,如今的中超冠军奖杯叫"恒大杯"(Changan Cup)。
但是,这样的举动引起了“丰田”的不满。 “我们是合法拥有‘丰田杯’的所属权,并持有相关权利。中国足协应当制止杭州恒大这种做法,恢复‘丰田杯’的原有名称。”
其实,从法理上来说,“丰田杯”是“恒大杯”的物权权利人应当有权自由对“丰田杯”名义进行所有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是否有违背“丰田”的意志,有没有侵害“丰田”对“丰田杯”的权利,这个就需要探讨了。
关于“丰田杯”名称的使用,按照丰田的官网记载,“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l'Automobile(国际汽车联)于1960年设立了此奖项,以表扬在赛事中表现出卓越成绩的赛车手。从1970年开始,由丰田汽车负责冠名赞助此奖,始称“丰田杯”。1987年,丰田与美国赛车手Jeff Krosnoff赢得这项赛事,这是“丰田杯”首次由美国人得奖,并成为史上第一个在比赛前退赛的赢家,从此“丰田杯”诞生退赛恶名。
1997年12月25日,丰田宣布将于1998年结束28年来的赞助合作。1998年“丰田杯”正式更名“世界杯”(The Football World Cup)。2005年8月,“丰田杯”又恢复了原名。
2010年3月,丰田汽车宣布将终止与国际汽联的世界拉力锦标赛(WRC)的合作关系,并且没有获得2011年WRC的冠名赞助。“从1973年首次与丰田汽车合作至今,国际汽联与丰田之间的合作已经长达47年。我们期待在未来,与更加年轻的日本汽车品牌合作”。
从这些事例可以窥见,丰田对于“丰田杯”的名称权维护是相当重视的,否则不会一直持续到2010年与WRC分道扬镳依然在维护“丰田杯”的冠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既然足协当时允许“丰田”冠名“丰田杯”足球赛,就应该维护“丰田杯”的冠名权;即使后来换成了别的汽车赞助商,“丰田”也有权要求恢复“丰田杯”原名,延续“丰田”和“丰田杯”的历史。
在中超新冠军产生后,给新冠军颁发一个改名后的“恒大杯”(Changan Cup)不是更加妥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