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要退市吗?
1、2013年 因公司涉嫌证券虚假陈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辉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随后又分别于2013年6月 和2015年4月两次发布终止上市的公告。 第一次是2013年6月,证监会对公司及董秘等人进行处罚,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 款,同时责令公司改正;
第二次是2015年4月,由于公司截至2014年底累计货币资金仅为981万元且全部用于支付利息以及相关费用,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在深交所的交易。 也就是说,从2013年至2015年间,辉丰的股票一直在终止上市的边缘徘徊。
2、2017年7月份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辉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无锡汇鼎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为管理人,负责辉丰破产清算事宜。
3、2019年11月底,*ST辉丰(000952)宣布,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所持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26亿股股权(占总股本的9%)已完成转让手续,交易对手方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民生人寿股权。
根据此前协议,德邦物流应付*ST辉丰的款项总计11.6亿元,其中9.5亿元作为受让价款,2.1亿元作为投资款,由对方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