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医保北京市?
“北京一老头去世,家属因未主动告知社保断缴情况,无法获得退休医疗费”这一报道引起不少关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知识,社保中养老和医疗是分开的,你说的这个新闻应该是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 按照规定,凡参加过生育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予以报销;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不能按上述办法解决就医费用的,由单位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在北京,只有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的医疗待遇,男职工是不能享受的(不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需要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累计缴纳10年医疗保险,到退休时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如果在退休前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查时发现存在连续欠缴3个月以上的情况,则是会中断计算缴费年限的,这会影响退休后的医疗保障。
所以,如果离职后想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切记不要停缴保险哦! 其次,我们还需要明确一点,医疗保险是费用补偿型保险,具有补偿性和定额给付的特点。 医疗保险补偿性原理在于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多退少补。即医疗费用支出以医疗费用收入为限,医疗费用收入以医疗费支出为限,两者应保持一致。 定额给付是指无论发生多少医疗费用,保险人都只承担保险金额的费用,一般采取满额给付的方式。例如,一位在职员工参加的医疗保险年交费金额为600元/人·年,而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给付限额为5万元,那么无论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是多少,保险公司都只在5万元的额度内给付保险金。超过部分,参保人可自行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