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下账还是企业?
如果是以企业名义开立的一般账户,资金进出都通过该一般户处理,那么银行对账单的金额应该与你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金额一致; 如果以企业名义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本付息和增资验资等业务的,则相应款项在专款账户内划转后,银行对账单的金额会与你的相关财务报表上的科目余额不一致。 这是因为,会计记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而公司银行账户的账务处理是按照收付款时间确定记账凭证的。
例如:某工程施工合同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施工单位缴纳后,银行收款通知进账: 会计做如下核算: 施工企业收到银行收款通知单,根据银行账单入账时: 这样,在会计上就确认了100万元的收入,并据此计提相关的税费;但是,从银行的对账单上看,该笔100万的支出却是发生在5月4日,即5月4日才实际完成了资金的划出。
由于会计和银行账务处理的差异,导致财务报告中列示的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等指标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实务中很常见,也很容易理解。所以,你不用苛求会计做的账与银行的对账单完全一致。
如果企业账户的现金与会计现金日记账的金额不相符,则需要查找原因。
(一)如果企业实际有库存现金,而会计却未入账,那么就需要进行调整,补记相应的分录即可;
(二)如果企业实无库存现金,而会计记载有相关的银行存款贷方发生额,则需要找出相应的依据,冲销多记的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