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室外让吸烟吗?
上海禁止吸烟的场所,按场所类别分为以下九种: ①中小学、托幼园所、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共场所; 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剧院电影放映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 ③生产性粉尘作业场所和烟草制品销售网点; ④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上列第②项中的体育场(馆)除观众席及运动员休息室外,均应设置室内吸烟区,并应当采用显著标志加以提示。
《上海市控制吸烟条例》还规定,在下列场所远距离提供烟草产品或者附设的吸烟室(区),视为禁止吸烟场所: ①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经营场所; ②公园、植物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在上述规定的场所外,其他场所或区域是否允许吸烟,则由设区的市级或区人民政府决定。
2018年5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该修订对控烟立法的必要性进行了解读:“目前全国已有7个城市的未成年人吸烟率超过10%,其中3个城市高于20%”,而“上海在15岁以前开始吸烟的比例达到19.8%”。 从全球控烟实践来看,大多数国家将烟草广告、烟草促销和香烟本身的制造与销售作为控烟的重点内容。中国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在工业系统中推行戒烟,到八十年代将烟草行业列入国家专卖管理的同时,也开始了禁烟运动——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但直到2011年才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电子烟管理规定》,禁止在网络销售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