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出口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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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非居民个人免税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非居民个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形下自出境之日起12个月内,从国务院规定范围的劳务所得及其他所得免税,这一规定将助力缓解非居民个人境外得税担。

按照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对外劳务报酬在纳税人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据《通知》规定,国家计划逐步对如下三类劳务报酬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一,非居民个人对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管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高级职员费;

第二,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机构承担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费;

第三,非居民个人与中国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劳动所得。

中汇集团税务总监霍建玲告诉《经济》杂志、《经济》新媒体记者,上述免税政策属于地区优惠,不适用于个税法规定的各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也不适用于商业性质的根本取消;同时,免税政策所指的是劳务报酬,所以股票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不属于免税范畴。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企业非职工监事取得的监事费收入,需要看清楚其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如果是前者要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若是后者可以按照居民个人炒股所得政策免税。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前,中国也曾在2008年1月1日起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外国个人免征营业税,后于2009年7月6日对出国人员回国提供劳务取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显示,对外国个人在华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免税优惠。

“简而言之,上述政策皆可概括为目标产业优惠,而此次新《通知》规定的免税优惠,则属于来源地优惠。”中汇集团何丹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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