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应用预收账款?
一、确认是否应当确认收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方法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判断企业是否应当确认销售收入的关键点在于:
1.客户是否已经实际支付价款(收讫);
2.企业是否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客户的发票凭证。 如果以上两点均符合,即表明企业已发生了税法上的收入确认条件,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否则,企业就不必确认收入,也就无须缴纳税款。
二、处理原则 对预收款项的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发生时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或主营业业务费用,但这样处理会使得部分项目出现负数,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另一种是确认为负债,待日后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时再转成资产,但是这样做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变慢,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经营负担。
采用第一种方式的,需要在签订合同的当期确认成本,并交纳相应的税费(若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和成本);
采用第二种方式的,不需要签订合同当期就确认负债,而是在将来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时再确认收入,因此也无需交纳相应的税金。等到以后需要确认收入的时期,再依据该时期的收入确认原则和办法确认收入,并根据收入的金额交纳相应的税费。
三、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客户预付款项时:
如果同时满足了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则在以后期根据收入确认方法和具体会计政策结算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成本。如果不能立即确认收入,则作如下账务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还需要参考行业特点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房地产企业应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房地产项目预售过程中收到的款项,并通过该科目归集各项费用,计算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