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与同行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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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高赞的回答,感觉大家好像都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同行”这个定义到底是什么…… 先给大家看一个我收集过的关于演员这个职业的统计—— 中国演员工会的官方资料里显示,在我国大概有70多万演艺人员(数据更新于2014年)。而全国有艺术表演团体1.5万个,从业者3万人;从事艺术经纪活动的机构800余家。 有这么多人从事表演相关工作,那么这些人都算作是“同行”吗?显然不是,因为其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和梁朝伟、张曼玉这样的大咖合作。那什么样的人可以算作是“同行业”呢?

我在写一个有关明星社交网络分析的硕士论文时,对这个问题有过比较深入的研究,当时统计了微博粉丝数量在前300名的艺人,发现他们的粉丝数量集中在100~900万之间,占总数的66%,拥有1亿以上粉丝的只有姚明、刘翔等极少数艺人。而剩下不到四成的艺人(共计618位)的粉丝数量都在百万以下。可见大多数的演员、歌手、主持人等职业都有着很大的“同行”基数。

以演员为例,除了少数如章子怡、范冰冰等有顶级资源的人外,对于大部分演员来说,能够找到一个好的角色扮演是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事情,因为好的角色不是像现在许多古装剧一样,把主角强行“帅”出来——比如《幻城》中所有的男性角色都要化浓妆,而《楚乔传》中所有角色的服装造型几乎都很相似……(不想吐槽了)所以很多时候“找戏拍”和“找角色”其实是同一个意思。

因为“机会”总是有限的,所以多数的艺人都需从跑龙套开始,在剧组里扮演那些没有名字的角色,或者给主角做出场状。而很多非科班出身的艺人甚至没有机会演这种角色,他们一开始进入这个行业时往往只能做一些场务、指导助理之类的临时工作,而这种工作的“同业”比例相当大,不少演员都是在做了好几年的临时工作者后才慢慢有机会演主角的。

因此我认为,将“同业”的范围扩大至所有演戏相关的职业,不仅合理而且十分必要——毕竟对一个职业进行分类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工作内容”,而“能否跟某演员合作”显然并不是衡量一个职业是否属于该行业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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