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是可以免税的?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残病人和孤老患者的特别卫生用品;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军队、学校以及其他单位自己生产和消费的茶、烟酒、水果等农副产品; 5.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的无商业价值的标本、模型; 6.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物资和设备; 7.个人转让专利权,申请人未缴纳以及滞纳金; 8.国家指定经营或规定的商品或劳务(如粮食、化肥、农药)
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副产品和种植养殖业使用的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具体包括: 1.农作物种子、种苗; 2.牲畜、家禽、鱼苗、鱼种; 3.植物新品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薯类作物、蔬菜、花卉等); 4.人工养殖的动物及培育的农作物; 5.动物血液; 6.动物组织; 7.农作物秸秆,包括农作物脱粒后的籽实部分、茎叶部分、根块部分及其加工制品; 8.自然生长和人工培育的药用动植物; 9.自然野生或未利用工矿废弃地培育的植物。但下列项目不免征增值税:
①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的苗木、花卉、水果、蔬菜;②以其他形式提供的生物燃料产品,如燃料酒精、生物柴油等;③使用塑料薄膜或塑料膜袋包装并直接出售的农作物种子;④以非农用塑料薄膜和塑料泡沫为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 二、对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水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对个人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
四、对从事养殖的个体纳税人销售的猪、牛、羊等畜禽,免征增值税。 五、对单位或个人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开展科学研究和其他科研活动购买的科技药品、医疗器械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科技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专用于上述单位的科学研究或者其他科研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六、对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货物清单》所列项目以外,予以免税。 七、从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八、疫情期间有关个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